10月21日,科恒股份(300340)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鈊渝”)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浩能”)为原审原告。一审判决后, 原审原告深圳浩能与原审被告重庆鈊渝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一并受理双方上诉。
此前,法院一审判决重庆鈊渝应向深圳浩能支付设备款和质保金3654.5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64.61万元。
有关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此前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案涉诉金额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654.50万元。鉴于《民事判决书》项下的付款义务尚待原审被告方履行,公司将根据实际收回的款项金额,相应转回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自2026年9月17日(即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情况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6项,涉案金额约223.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60%。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新能源正极材料、智能装备和稀土功能材料研发、生产、制造。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钴酸锂、三元、锰酸锂、涂布机、辊压机、分切机。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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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科恒股份子公司二审维持原判胜诉,重庆鈊渝被判付设备款和质保金360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