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300169)日前披露公告,公司终止筹划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变更事项。
公告显示,天晟新材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终止后,公司相应终止筹划本次发行涉及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公司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此前,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致瑞”)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融晟致瑞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5,000万股股票。
2026年1月14日,公司股东吕泽伟、孙剑与北京融晟鑫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鑫泰”)签署《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融晟鑫泰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受让吕泽伟、孙剑持有的公司20,489,484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通过上述交易,融晟致瑞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融晟鑫泰为融晟致瑞的一致行动人,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的实际控制人尉立东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天晟新材表示,自启动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以来,公司管理层积极推进各项筹备事宜。现综合考量当前环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多种因素,经充分沟通、审慎评估,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
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同日,公司与认购对象融晟致瑞签署了《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本次发行终止后,公司相应终止筹划本次发行涉及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
公司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吴海宙先生。本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资料显示,天晟新材作为全国知名的高分子材料专业生产商,一直致力于高分子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9亿元,同比增长7.60%;归母净利润419.17万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亏损842.85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556.23万元。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