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0月12日晚间,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报案事项进展暨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此前报案的2023年离职人员黄某刑事案件拿到生效刑事判决书,黄某被判三项罪名成立,涉案合计约1139万余元,公司相关损失已得到弥补,本次判决预计将对2026年度损益带来约2636万元正面影响,最终金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告披露,金龙机电经自查发现,公司2023年已离职的一名相关人员黄某在其任职期间存在职务侵占嫌疑。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主动向东莞市公安局报案,2024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东莞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2026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经法院审理,黄某相关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决认定黄某等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数额超过50万元,黄某的职务侵占数额为约729万元,黄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造成上市公司的损失超过360万元,前述三项金额约1139万余元。关于本案的退赔问题,东莞市兴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借给被害单位的借款本金3200万元为黄某筹集,该借款除了折抵涉案退赔外,剩余款项作为补偿款给被害单位。因此,鉴于被害单位的损失已得到弥补,法院不再另行责令黄某等人承担退赔责任。
公告称,本判决为一审判决。经向法院确认,法定期间内,被告人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提起抗诉,本判决已生效。公司财务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判决书的内容及判决结果,预计本次判决的生效将对公司2026年度损益产生正面影响,影响金额约2636万元,但最终具体金额仍需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透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共21项,涉案金额合计1200.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其中,已审结的诉讼、仲裁事项共15项,涉案金额合计945.29万元;未审结的诉讼、仲裁事项共6项,涉案金额合计255.53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者共同被告的未审结诉讼、仲裁事项共5项,涉案金额合计196.25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未审结诉讼、仲裁事项1项,涉案金额59.28万元。除上述事项,以及公司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事项外,截至目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业绩方面,金龙机电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59亿元,同比下降29.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86.99万元,同比下降655.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36.05万元,同比下降243.96%。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