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智讯 10月8日,东方电热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签署《天津砺思星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投资天津砺思星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以投资金额为限承担投资风险。本次投资事项为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方向为新质生产力领域非上市企业股权,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编码SEX397,合伙期限自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第七个周年日止。基金认缴出资总额60.20亿元,其中天津砺思明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1000万元,出资比例0.166%;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5000万元,出资比例0.831%;其他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59.60亿元,出资比例99.003%。
公告显示,本次投资存在投资退出周期延长的风险,基金投资存在投资周期较长、资产流动性偏弱等特征,可能面临因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有效控制投资金额,并将持续强化投后跟踪与评估,定期获取其经营信息及财务状况。
本文由AI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原标题:东方电热:出资5000万元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