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002614)9月27日晚间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二级市场上,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21日至9月24日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约46.65%,短期涨幅较大,截至9月24日的最新收盘价报8.33元/股。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奥佳华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多个事项作出说明。
奥佳华表示,2026年1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厦门奥佳华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机器人”),并探索健康服务机器人垂直领域场景化应用,暂不涉及人形机器人领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等业务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未形成销售收入,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一段时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同时,奥佳华机器人通过基金投资具身智能标的企业星海图(北京)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低于1%,以此增进公司对前沿技术动态及行业发展趋势的了解,研究未来可能的布局路径与合作方式。
公司部分健康护理类产品可应用于养老场景,属于养老产业链相关产品,但营收占比不高,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影响有限。
公司部分出口业务涉及RCEP成员国,但整体受益程度有限,尚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不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的规划范围内开展,相关优惠政策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影响有限。
此外,奥佳华称,公司于2026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控股股东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以及公司股东魏罡先生(以下共称“转让方”)分别与上海峄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峄昕澄真尊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海峄昕”)签署《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合同》,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62,373,92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峄昕。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受让方已承诺不谋求控制权,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026年9月24日,上述转让方与上海峄昕就《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合同》的“合同变更与解除”条款相关细则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不影响原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除此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表示,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业绩方面,2026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27.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92.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3.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154.1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3.35%。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