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日前,安徽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内幕交易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行)股票,以及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持有、买卖证券行为,方大意被罚没合计124.89万余元。
经查明,方大意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方大意内幕交易“永安行”
(一)内幕信息情况
永安行2024年11月20日晚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所涉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公开披露前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不晚于2024年8月19日,公开于2024年11月20日晚。
方大意作为国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因工作原因获取内幕信息,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4年8月19日。
(二)内幕交易情况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方大意控制使用“毛某明”账户买入“永安行”9.38万股,买入金额137.05万余元,后全部卖出,卖出金额158.1万余元,扣除交易税费后获利20.89万余元。
二、从业人员方大意违规持有、买卖证券
证券从业期间,方大意控制使用“毛某明”“厉某单”证券账户累计交易证券95只,累计买入金额19,092,829.20元,累计卖出金额18,884,052.71元,扣除交易税费后,整体交易亏损。
方大意的上述内幕交易行为,以及从业人员违规持有、买卖证券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安徽证监局决定:
一、就内幕交易行为,对方大意没收违法所得20.89万余元,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二、就从业人员违规持有、买卖证券行为,对方大意处以4万元的罚款。
综合上述两项违法事实,对方大意没收违法所得20.89万余元,并处以104万元的罚款。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