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8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加强职业技术经理人队伍发展的若干措施》,共10条。该措施自2026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具体包括:
一、加大技术经理人培育力度。完善“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技术经理人分级培育模式,常态化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支持高校组建技术经理人学院,设立技术转移微专业,按规定申报技术转移硕士点,系统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复合型人才。
二、加强高水平技术经理人保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技术经理人纳入“武汉英才”计划,在薪酬待遇、住房保障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
三、建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支持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引导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对标科技服务业行业标准提质增效。组建国有技术经理人专业化公司,探索设立合伙制技术经理人事务所。
四、引导设立技术经理人专职岗位。引导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及孵化器等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技术经理人专职岗位,将技术经理人岗位设置、薪酬奖励、服务业绩等情况纳入各类平台绩效评价体系。
五、支持技术经理人陪跑成果转化项目。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配备专业技术经理人或者团队,全程跟进项目申报、成果转化、实施管理等关键环节,项目实施单位可结合技术经理人项目全周期服务实际贡献,按规定给予专项奖励。
六、畅通事业单位技术经理人晋升通道。支持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将技术经理人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年度考核及评优表彰的重要考量依据。
七、健全国有企业技术经理人激励机制。推动国有企业探索项目跟投、超额利润分享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允许从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奖励贡献突出的技术经理人。
八、拓宽市场化技术经理人收益分配模式。引导技术经理人通过股权激励、项目收益分成、服务佣金提取等多种方式参与收益分配,探索“基本工资+绩效提成+项目跟投”的复合薪酬模式。
九、实施技术经理人专项奖励。支持技术经理人面向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科创主体提供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定期对技术经理人所在机构服务业绩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技术经理人所在机构奖励,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中用于技术经理人个人奖励的比例不低于50%。
十、构建技术经理人协同发展生态。组建武汉技术经理人协会,支持开展行业自律工作。持续举办武汉技术经理人大赛,常态化开展“武创荟”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鼓励武汉基金、江城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探索技术经理人项目推荐机制。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