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网站9月7日消息,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到2030年,基本建立与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构合理、方式科学、质效并重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短板弱项、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健全多元投入格局方面,《方案》提出,发挥债券资金支农作用。统筹用好各类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项目。坚持自上而下、软硬结合,高质量推动农业农村领域“两重”建设。支持各地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项目,提高项目储备质量,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在农业农村领域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一般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司发行乡村振兴债券。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发挥好民间投资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民间投资依法规范有序投入乡村振兴。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投债联动等方式,调动耐心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积极性。完善鼓励引导公益慈善等社会力量投入乡村振兴的举措。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形成投入合力。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助力农业科技领军企业等经营主体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高质量发展。
强化协同联动方面,《方案》提出,促进政府投入、金融支持、民间投资协同发力。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对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担保支持,加快健全各级农业融资担保平台,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发挥积极作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担保服务。完善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通过各级政府重大项目管理平台、农业农村投融资项目库向金融机构、民间资本推送涉农项目信息。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推动在乡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形成投入合力。
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推动价格政策、补贴政策和保险政策“三位一体”、同向发力,稳定收益预期,增强投资动力。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托底功能定位,合理确定最低收购价水平。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强化保险在风险分担、损失补偿、融资增信等方面的作用,发挥保险机制对财政补贴资金的放大效应,助力农民增收。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