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2日,广东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决定对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力地产)、时任董事长李思廉、信披负责人胡杰出具警示函。
经查,富力地产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及时披露有息债务逾期和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时任公司董事长李思廉、时任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胡杰,未能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上述有关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富力地产、李思廉、胡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敦促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存在的有关问题,切实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年内,除董事长李思廉被限制出境外,公司主体年内也屡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2026年3月,富力地产董事长李思廉被限制出境。
2026年6月3日至4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等新增两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合计11.5亿余元,执行法院分别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
2026年7月,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等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9.2亿余元,执行法院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原标题:债务逾期、重大诉讼等未披露!富力地产被监管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