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潘建樑)瑞斯康达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月杰与董事朱春城送达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李月杰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朱春城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公司表示:截至目前,李月杰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上述判决不影响相关人员股东权利的行使,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原标题:瑞斯康达: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两名董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