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就主板再融资规则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对信息披露质量、财务数据真实性的监管要求持续趋严。目前,税务合规正从企业内部的“后台事务”逐步演变为影响上市公司IPO注册效率、再融资资格、并购重组进度的重要公司治理变量——补税、滞纳金、行政处罚等涉税事项,不仅会造成一次性财务损失,还可能通过影响信息披露合规评级、拉低核心财务指标,进而影响再融资资格认定。
在这一监管逻辑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意识到:选择一家专业的税务服务机构,既是提升涉税信息披露质量、增强资本市场信任的重要基础工程,也是关键时刻应对税务风险的“防火墙”。从常年税务顾问公开招标,到专项税务审计主动排查,再到IPO、再融资、跨境并购过程中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税务服务机构正越来越深入地嵌入上市公司治理链条,成为资本市场中一支不显山露水、却分量十足的专业力量。
笔者梳理近期公开披露的多起选聘税务服务机构案例,归纳出上市公司聘请税务服务机构的几类典型应用场景,以期为上市公司税务治理实践提供可借鉴的参考。
常年顾问型:把税务合规做成“日常功课”
2025年底,上市公司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在采购平台发布公告,公开选聘税务师事务所承担2025年度至202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咨询服务,采购周期覆盖三个完整年度。公告对供应商资质提出了明确要求:须为已纳入国家税务总局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且须经2024年度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或注册税务师协会评定为A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须持有CTA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拥有3年以上大中型企业税务审计服务经验;拟派出的审计人员中,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者比例不得低于50%;投标机构自2018年以来须具备同类业务业绩,近五年须为两家以上国有企业或规范管理的中型以上企业提供过类似项目服务。经过评审,某税务师事务所最终中标。
这一案例的价值在于,它展示了一种典型的选聘逻辑——常年顾问制。2023年3月,T上市公司的核心员工持股平台K有限合伙企业被税务部门追缴25亿元税款;2024年3月,宁波B上市公司生产的“重芳烃衍生品”被税务机关认定应比照“重芳烃”缴纳近5亿元消费税。T、B公司管理层在相关事项发生后,才表示将聘请法务专家、税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梳理法律依据、论证异议,并与税务机关持续沟通。但这种“救急式”沟通的效果可想而知。正如古语所言,“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临时抱佛脚往往为时已晚。
相比“出了问题再请人救火”,越来越多类似沈阳惠天热电的上市公司开始践行“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的理念,倾向于以三年为周期,通过公开招标锁定一家资质合格、经验匹配的税务师事务所,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日常税务咨询、风险预警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同步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类似的,中信银行贵阳分行于2026年3月中旬发布《中信银行贵阳分行税务咨询服务供应商征集公告》(编号:2026-GYZJ-001),将日常涉税咨询、税收政策咨询、相关涉税文书辅导、税企关系协调、年度汇算清缴数据审核、税务稽查应对、专项鉴证以及税收政策培训等内容,一并纳入常年委托服务范围。公告要求受托机构具备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配备具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的人员,同时依法纳税记录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这种模式的优势显而易见:招标过程透明、责任边界明确、服务具有连续性,也便于事务所深入了解企业业务模式,提高鉴证服务质量。同时,该模式能够压缩临时“救火式”聘请可能带来的沟通成本和信息不对称风险。该公告也从侧面体现出该金融机构对税法遵从的重视,以及主动提升税法遵从能力的态度。
专项排查型:信用等级越高,越要主动“体检”
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近期发布的五家冰雪行业企业税务合规典型案例显示,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0年获评纳税信用A级,并被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列入冰雪行业税务合规典型案例,成为行业内可供参考的正面样本。
针对景区经营业态多、产业链上下游及子公司数量较多的特点,长白山主动为8家子公司提供税务合规指导,开展税务体检,重点核查景区环保车、酒店客房、团体旅游服务收入等业务的计税口径,及时排查税源信息遗漏风险。同时,公司在内部财务核算流程中增设业务报销审批主管会计审核节点,实现费用前置把关,并引入信息化系统,将采购、入库到销售的全过程纳入供应链系统管理。2025年,公司累计申报缴纳税费5307万元。
在扎实的合规基础上,长白山于2026年5月28日在公司官网发布《选聘税务师事务所招标公告》,计划对2023年至2025年三年期间涉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全部税种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管理、涉税账务处理、税收优惠享受等全流程涉税业务,开展全面、系统的专项税务审计。此次审计对象覆盖公司本部及两家分公司,招标控制价为10万元,并要求投标机构近三年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税务咨询专业服务的合同业绩。
这一案例传递出一个值得关注的治理信号:即便纳税信用等级已经达到最高的A级,即便已被税务机关树立为行业典型,长白山依然选择主动引入独立第三方税务服务机构,对过去三年的全部税种开展系统性复核。这种预防式而非整改式的税务治理理念,恰恰是企业税务治理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排查涉税隐患、规避税务稽查以及补税滞纳金风险,本质上是将税务合规从事后补救前移至事前管控,为夯实合规经营基础、建立健全标准化税务管控体系打下基础,也与笔者此前系列文章中反复强调的上市公司税务治理“关口前移”理念相呼应。
从税务治理评价维度看,长白山的做法同时覆盖治理架构、合规管理和财务数据质量三个层面:一方面,通过增设审核节点、引入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架构;另一方面,通过聘请独立第三方开展全税种专项审计,为纳税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提供外部专业支持。
对于同样面临多子公司、多业态管理压力的上市公司而言,这种“信用等级越高,越要主动体检”的做法,比单纯依赖纳税信用评级更有助于提前发现潜在涉税风险点,也更容易在后续的信息披露和监管问询中占据主动,有望形成“纳税合规—聘请税务顾问—持续提升纳税合规水平”的良性循环。
“第三方专业背书”角色
如果说前两类选聘场景解决的是企业日常经营中的税务合规问题,那么在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关键环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往往会直接影响监管审核节奏,甚至影响审核结论。
2022年,在S公司科创板IPO发行注册环节的反馈意见落实函中,交易所重点问询了发行人与境外关联方香港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以及企业合并时香港某公司的利润是否真实反映其实际经营水平。为回应上述问题,发行人委托Z税务师事务所,运用交易净利润法,选取完全成本加成率作为评估指标,通过与可比公司三年加权平均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出具关联交易同期资料及专项分析报告,论证发行人与境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该份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分析报告,成为申报会计师、保荐机构乃至监管机构判断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的重要依据,并直接支撑了发行人关于香港某公司利润水平与其功能定位相匹配的核心论点。
另一个代表性案例来自主板拟上市公司Y公司。该公司在2023年8月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披露,为确保纳税申报合规,旗下三家主要经营主体分别委托三家不同的税务师事务所开展税务审核。其中,Y1公司委托C1税务师事务所对2020年至2022年纳税申报数据进行审核;Y2公司委托C2税务师事务所对2021年、2022年纳税申报数据进行审核;Y3公司委托Y3会计师事务所对同期数据进行审核。
三家机构分别出具税审报告,公司也分别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合规证明。这些税审报告和合规证明,成为发行人回应交易所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差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差异等问题时的重要支撑材料。
这一案例也从侧面反映出,在多主体、跨区域经营的企业集团中,按照属地原则分别聘请熟悉当地税收征管口径和政策环境的税务服务机构,有时比统一委托一家机构更能贴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实际征管情况,提高鉴证效率。
上述两个案例共同说明,税务师事务所在资本市场关键环节出具的鉴证报告,实质上扮演着“第三方专业背书”的角色——其通过专业机构的独立判断,为发行人的财务数据质量和信息披露真实性提供支持,从而降低监管机构、投资者与发行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这也正是TGI-China税务治理指标评价体系中“财务数据质量”和“市场公信力”两个维度的具体体现:一份高质量的税审报告或税务合规证明,能够有效提升监管沟通效率,缩短审核问询周期,为发行人IPO注册、再融资争取宝贵的时间窗口。
在跨境并购业务中,税务合规风险的隐蔽性更强,一旦在交割后暴露,往往会带来远超预期的赔偿或诉讼成本。据北京T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的一起A股上市公司收购德国标的公司案例文章,跨境并购的尽职调查通常需要覆盖国别尽职调查、标的公司尽职调查以及交易相对方尽职调查三个层次,其中标的公司尽职调查需要对主体资格、股东出资、主要资产、重大合同、税务合规性等事项进行全面核查,国别尽调则需要境内律师与境外当地律师密切协作。文章提到,该起交易因交割后收购方发现标的公司存在此前未充分披露的问题,不得不启动境外仲裁程序,向卖方主张巨额赔偿及利息。
由于该笔交易在完成尽职调查之前即签署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收购协议,也在客观上对后续谈判及并购后整合造成了不利影响。这一案例提示上市公司:在跨境并购中,仅依靠境内税务师事务所难以覆盖标的所在国的税制细节和征管实践,有必要在签署约束性协议之前,同步聘请熟悉标的所在国税法、审计准则、具备当地执业资质、有过往并购项目经验的境外税务顾问,与境内机构协同完成税务尽调,并通过合规性保证条款、赔偿机制等交易条款设计,对冲潜在的税务合规风险。
五个维度
结合上述案例及多家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发布的税务服务供应商征集公告,可以归纳出以上市公司为代表的经济主体在选聘税务服务机构时普遍关注的核心维度。无论是常年顾问型的沈阳惠天热电、中信银行贵阳分行,还是专项排查型的长白山,抑或是资本市场关键环节的S公司、Y公司,其招标或委托文件中反复出现的资质门槛、团队要求、独立性条款和业绩要求,实际上已经勾勒出一套可复制、可参照的评估框架,详见下表:

上市公司和拟IPO公司可将税务服务机构的选聘标准、评估机制纳入审计委员会下设的税务委员会治理架构,作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夯实再融资资格、防范税务合规风险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而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一项日常采购工作——这也是笔者近期提出的TGI-China(中国上市公司税收治理指数)框架所强调的方向之一。
在这一框架下,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可在审计委员会下尽快设立“上市公司税务委员会”,统筹税务服务机构的选聘、考核、轮换与退出机制(如服务期限、年度评价标准、是否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并将税务合规质量与再融资、并购重组等重大资本运作事项的内部决策流程相衔接;对于长三角地区产业链集中、关联交易频繁的上市公司集群地,也不妨探索区域性的税务治理协作试点(如共享供应商黑名单、联合招标等),通过共享合规经验、统一评估标准,降低单家企业选聘税务服务机构的信息搜寻成本。唯有将税务服务机构的专业价值真正嵌入公司治理体系,上市公司才能在监管趋严、资本市场对信息披露质量要求持续提高的环境下,把税务合规从“被动应对”真正转化为“主动护航”。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