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多家银行发布个人贷款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并从8月1日起明示各项综合融资成本。这意味着银行信贷利率将完全透明化,一张贷款“明白纸”将替代此前“糊涂账”。
业内人士指出,《规定》推动解决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不规范、不透明问题,更好地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金融惠民政策传导,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多家银行发布贷款利率上限个人融资成本将一目了然
根据规定,“贷款明白纸”应注明贷款本金金额,并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在此基础上综合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
近期,各家银行纷纷发布多项个人贷款业务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明确了未来信贷利率上限。但各家银行对于个人贷款业务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的规定不尽相同。

六大国有银行重点公布了三大类贷款的年化利率上限。
其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公布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6%;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6%;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上限为1年期LPR+0.5%,五年期(不含)以上年化利率上限为5年期以上LPR+0.5%。
交行、邮储银行则明确,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上限为1年期LPR+0.5%,五年期(不含)以上年化利率上限为5年期以上LPR+0.5%。
在股份制银行中,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亦公布了相关利率上限。
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均将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不含合作类互联网贷款)的年化利率(单利)上限定为12%;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含)以下贷款的年化利率(单利)不超过1年期LPR+0.5%,五年期以上贷款的年化利率(单利)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0.5%。同时还单独规定了合作类互联网贷款,年化利率(单利)上限为24%。
光大银行则将个人经营贷款的年化利率上限定为8%、光速贷/光速经营贷年化利率上限为12%、合作类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24%。
此外,部分中小银行亦披露了个人贷款利率的上限。如厦门银行则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该行明确了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即借款人在该行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标准为“最高年化水平不超过24%”。
吉林银行则在官网上发布公告称,在正常履约情形下,客户在该行办理个人贷款所需承担的综合融资成本(年化)不超过18%。而该成本已包含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全部正常履约情形下的息费项目。
新规正式执行贷款“明白纸”明示穿透隐性费用
多家银行指出,自8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将与每一位客户签署《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逐一列明贷款本金、各项息费明细、收取主体及对应的年化水平。
在新规之下,一张表格即可明示所有贷款成本,让金融机构的所有费用无处遁形。
《规定》明确,所有个人贷款产品必须在签约前向借款人提供统一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该表格需将贷款利息、分期手续费、担保费、服务费、保险费、平台管理费等正常履约状态下发生的全部成本,以及逾期罚息、挪用罚息等或有违约成本,一并纳入并折算为年化百分比率。
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过去被拆解到不同合同条款中的“隐藏成本”将被集中曝光,消费者只需看一张表,就能掌握贷款的全部真实代价。
《规定》明确,《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必须在贷款合同签署前完成确认。线下办理需由借款人本人签字确认;线上办理则需设置强制弹窗、强制阅读等环节,确保借款人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更重要的是,除明示表所列费用之外,任何机构不得以任何名目在后续还款过程中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否则借款人有权拒付,并可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表示,这意味着放贷机构必须清晰地展示贷款的综合成本构成。明示内容的重点应是非利息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费、担保费、保险费、撮合服务费、中介服务费、会员权益费等。
不过,银行业内人士提示,借款人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合理评估自身收入水平和负债能力,避免过度负债,选择正规渠道借款。
有银行业内人士提示,借款人还应明晰违约代价,理性评估还款能力。除正常息费外,新规强制披露逾期罚息利率、挪用贷款罚息利率等违约成本。消费者在签约前即可具体知晓逾期一天将多付多少钱,这将帮助借款人更加理性地评估自身还款能力,避免盲目借贷导致后续陷入债务困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姜樊
(文章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