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对国泰海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存在未严格按规定对发行人公司债券开展现场风险排查等多项问题。
具体来看,上海证监局认为,国泰海通证券对景瑞地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尽职调查不充分;针对景瑞地产发生监事变动、未能清偿到期债务、重大诉讼、景瑞地产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景瑞地产受到债券业务相关纪律处分等事项,国泰海通证券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相关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未能督促发行人按规定披露相关临时报告。
同时,国泰海通证券未能准确披露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关于景瑞地产新增被限制高消费、受托管理人履行及督促景瑞地产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职责情况等内容;未能督促景瑞地产规范披露其定期报告中有息债务余额、实际控制人持有除景瑞地产股权以外的主要资产、单项资产受限情况等内容;未严格按规定对发行人公司债券开展现场风险排查。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国泰海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国泰海通证券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和自律规则,恪守勤勉尽责义务,强化债券业务内部控制,进一步提升执业质量和合规水平。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原标题:上海证监局对国泰海通证券出具警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