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7月23日,东信和平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2026年7月1日斯里兰卡法院正式出具裁定书,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对外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及时披露”相关规定,符合信息披露及时性原则。本次案件以撤诉结案,法院已裁定终结全部诉讼程序,本次裁定未涉及和解金额、赔付分担等内容。双方在诉讼阶段就撤诉事宜以及后续合作展开协商,最终达成撤诉、延续合作的共识,并于2026年5月25日签署相关合作协议。该事项属于正常商业运作,尚未达到法定披露标准。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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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信和平: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对外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