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操纵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四人筹划共同操纵相关股票,其中,赵杨、全寿山提供资金,王立华、班学钦负责具体操作。
2020年2月5日至9月11日期间内,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四人控制使用“班某亮”等多个他人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影响相关股票的价格和交易量,相关行为共计获利156779370.92元。
证监会决定:没收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违法所得156779370.92元,其中由赵杨、全寿山分别承担62711748.37元,由王立华、班学钦分别承担15677937.09元;并处以470338112.76元罚款,其中由赵杨、全寿山分别承担188135245.10元;由王立华、班学钦分别承担47033811.28元。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
原标题:4人操纵股票,被罚没6.27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