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内获悉,2026年券商分类评价自评材料报送临近截止日期,各家券商须于6月底前完成提交。对券商来说,这是《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下称《规定》)自2025年8月修订实施以来的又一次“大考”。从今年的工作底稿来看,加分项与扣分项均有细化调整,“功能发挥”成为加分关键。
评价工作向“动态引导”演进
与往年相比,今年分类评价工作的变化在于,加分逻辑从过往偏重规模与排名,转向更加强调“功能发挥”。这与修订后的《规定》将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三大维度一脉相承。
从工作底稿来看,加分项在原有业务收入排名加分的基础上,设置了多条专项评价通道。其中,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被纳入加分体系,引导券商将资源向国家战略重点领域倾斜。与此同时,证券公司服务中小企业、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改革情况等也被单列加分通道。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还将证券公司回购、分红情况纳入加分范畴,要求券商填写2025年度实际回购支付资金总额及现金分红率。
此外,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结果、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亦一并纳入专项评价体系,由证券业协会按指标评定,达标即予以加分。
业内人士认为,今年评价工作向涵盖战略导向、社会责任与市场稳定功能的“动态引导”演进。头部机构凭借综合优势在多维度评价中更容易达标,中小机构若能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亦可争取专项加分。与此同时,回购分红纳入硬性指标,将倒逼券商优化资本使用效率与股东回报规划,那些长期忽视投资者回报的机构可能在分类评价中面临被动局面。
从严约束经营与合规各类风险
在加分项扩容的同时,今年分类评价工作在扣分项上亦有变化。除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管理、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常规维度外,今年自评表格中还列入多项需券商如实填报的数据项。
其中,公司员工及高管薪酬发放情况一栏,要求分别填写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公司净利润、薪酬发放总额、年度平均员工人数、员工人均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总额、高级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及最高值等详细信息。业内人士分析,此举意在引导券商建立更为合理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避免短期逐利倾向。
同时,工作底稿要求券商填报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全部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出资的股票质押融出资金规模及违约规模,其中违约规模需扣除经监管部门认可的纾困项目出资部分。有券商合规人士告诉记者,监管部门细化这一数据填报,核心在于对股票质押业务实施表内与表外全口径穿透,从而堵住机构利用集合资管产品规避净资本约束、变相扩张类信贷业务的套利通道。
此外,各公司应如实标注评价期内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情况,并在备注栏填写具体情况。
在处罚与处分扣分方面,今年延续了修订后《规定》突出“打大打恶”导向、强化综合惩戒的思路。具体而言,《规定》明确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可直接下调评价结果,在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管理措施扣分的基础上,突出整体实质研判原则,为实践中针对重大恶性案件下调评价结果预留空间。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