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18日,交易商协会披露多则自律处分信息。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簿记管理人,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发行过程中发布虚假信息,干扰发行定价及市场发行秩序。此外,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存在未按要求监测发行人相关信息并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国信证券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暴露出的簿记发行、存续期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蓝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石资产”)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接收发行人相关方基金申购,协助某发行人以非市场化方式发行一期债务融资工具,且未配合就自律调查有关事项予以答复说明。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蓝石资产予以警告。
上海竹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竹润投资”)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定的行为:一是协助两家发行人以非市场化方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收取其中一家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助。二是在一期债务融资工具回售过程中按照发行人安排买入、卖出债券,并收受发行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竹润投资予以严重警告。
南京金伯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伯珠资管”)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提供的票面利率以外的费用,干扰了发行秩序。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金伯珠资管予以严重警告。
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州湾发展”)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定的行为:一是以非市场化方式发行四期债务融资工具。二是为避免回售行权,变相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三是针对一期债务融资工具,向投资人或相关机构支付票面以外的费用。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考虑海州湾发展积极配合自律调查,对海州湾发展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暴露出的债券发行、回售及交易环节合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