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6日消息(记者邵蓝洁)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办法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2021年7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公布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本次失信名单办法修订,是完善信用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升级,重点从4个维度,补短板、强弱项、立新规。
第一,优化监管机制。打通行政处罚与失信认定流程,完善告知、异议、复核全流程,既提升了监管效能,又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严惩虚假公示。从严约束企业信息公示行为,对隐瞒实情、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进一步压实企业信息公示主体责任,强化对企业信息公示行为的刚性约束。
第三,紧盯民生安全。补齐食品流通、特种设备领域监管短板,将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明知特种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但未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的违法行为,纳入严重违法失信惩戒,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护航公平竞争。将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打击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助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以信用惩戒破除不正当竞争壁垒,涵养公平有序、诚信守法的市场生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央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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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虚假公示、商业贿赂等行为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