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东和上市银行之间,再就临时提案“你来我往”。
私募股东再度提起临时提案,三个提案事关分红比例和高管薪酬;上市银行青农商行认为该股东持股以信用账户为主,不具备以自身名义提起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对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
这是私募股东同发裕投资再度向青农商行提起临时提案,上一次有关分红的提案是在2025年8月,同样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此次同发裕投资提出三个提案,一个是关于2025年的分红,一个是要求2026—2028年的分红比例不低于36%,还有一个事关董事、高管的薪酬。
私募股东再度临时提案因为资格问题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
6月12日晚间,A股上市银行青农商行发布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说明的公告。

青农商行称,6月11日收到同发裕(深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发裕投资)提交的《关于提请青岛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函》《关于提请青岛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连续三年实施三季报现金分红的议案〉临时提案的函》《关于提请青岛农村商业银行202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提请在本行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中增加审议前述临时提案。
根据同发裕投资提供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等资料,同发裕投资作为基金管理人,代同发裕传承辉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提案股东)行使股东临时提案权。
同发裕投资三个议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几个方面:一、在2026年、2027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以各年度三季度报告所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分红基数,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上述净利润的36%。二、2025年度的分红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实行“月度预发,年度清算”,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调整清算。
根据今年4月底的分红方案,青农商行2025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1.31%。低于同发裕投资临时提案的分红金额。
青农商行董事会决定对同发裕投资的临时提案不提交股东会审议。青农商行解释称,截至2026年6月8日,提案股东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6,000,231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600股。信用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应当由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提案股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所持股份比例不足1%,因此,提案股东不具备以自身名义提起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
因为是用的融资融券的信用账户持股,同发裕投资此次直接提起临时提案又被青农商行董事会不予提交股东会。
中基协会最新数据显示,同发裕投资目前管理规模区间为1亿—5亿元,公司实控人为刘景烨,刘景烨2009—2016年以个人名义从事职业投资,2016—2019年在深圳新里程资管公司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19年后成为同发裕投资的法人、总经理、基金经理。
去年临时提案因为违反相关规定不予提交审议
实际上,同发裕投资并非首次向青农商行提起临时提案。2025年8月,在当时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同发裕投资曾提交一份《关于连续三年实施三季报现金分红的临时议案》,同样要求青农商行加大分红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与本次由同发裕投资单方提案不同,去年的提案由同发裕投资牵头,代表了同发裕投资旗下3只私募基金,并联合了11名自然人股东共同提交,全体提案方合计持股比例超3%。
当时该临时提案被青农商行董事会认为违反相关规定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青农商行当时表示,本次拟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临时提案》的议题及内容为中期分红及董事会授权等相关事项,违反了上述条款中关于下一年度中期分红授权事项由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青农商行即青岛农商银行,根据官网介绍,青农商行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7家全市整体改制成立的农商银行之一,2012年6月28日挂牌开业,2019年3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958),是长江以北第一家A股上市农商银行。目前,青岛农商银行拥有营业网点370余个,在岗员工6000余名。
2026年一季度,青农商行营业收入为27.91亿元,同比下降8.69%;归母净利润为12.48亿元,同比增幅为5.6%。截至2026年3月末,青农商行资产总额为5089亿元,吸收存款3452亿元,贷款总额为2853亿元。青农商行最新总市值为164亿元,市净率为0.43倍,今年以来股价下跌4.52%。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