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公布了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9日),国际司共对11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包括宏芯宇电子。
证监会请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历次股权变动: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及是否公允,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三、请补充说明公司全部国有股东是否需履行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等国资管理程序及进展情况。
四、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1)请说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后的预计募集资金量;(2)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五、就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上市后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深圳宏芯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芯宇”)是一家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存储产品应用的高新科技企业。公司总部位于深圳,成立于2018年。今年1月,宏芯宇正式向港交所主板递交招股书,由中信建投国际担任独家保荐人,开启港股上市之路。
从业绩来看,2023年、2024年以及2025年前三季度,宏芯宇的收入分别为87.81亿元、87.18亿元、77.4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7亿元、4.83亿元、3.51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尽管宏芯宇收入同比增长14.59%,但净利润同比下降54.55%,处于增收不增利的状态。
上市申请材料显示,宏芯宇的净利率由2024年的5.5%下降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4.5%,主要由于公司的毛利率由2024年的16.1%下降至2025年前三季度的13.1%,其原因是公司大部分存储产品的平均售价下降。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