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山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针对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营业部存在的互联网营销管理不规范、客户关系管理不清晰、员工及薪酬管理不到位等多项合规问题,依照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同时对营业部负责人蒋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相关两项监管结果均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述决定称,经查,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营业部存在互联网营销管理不规范、客户关系管理不清晰、员工管理及薪酬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反映出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营业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营业部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整改,并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针对此次营业部违规事件,营业部负责人蒋涛对此负有管理责任。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蒋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原标题:创元期货淄博营业部及负责人被采取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