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起,公共安全推荐性技术标准《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正式实施。根据认定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疲劳驾驶: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客运机动车驾驶人于22:00至次日6:00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客运机动车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各位驾驶员注意:驾驶新规6月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