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官方通知及签署的《无偿划转协议》,吉林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化纤集团30.96%股权划转至吉林省国资委。划转完成后,吉林省国资委合计持有化纤集团50.32%股权,实现绝对控股,并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掌控上市公司15.52%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仅调整上层国资管控主体,不涉及公司资产、业务、管理层及投融资计划变动,日常经营保持稳定,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相较市级国资,吉林省国资委资源统筹、政策对接及产业赋能能力更强。公司正式纳入省属国企统筹布局,可深度对接全省新材料、化纤产业规划,在政策扶持、项目落地、资金授信、产业链协同等方面获得更强赋能。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原标题:吉林化纤实控人变更为吉林省国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