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1日,上期所发布三则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其中,两则公告涉及通琨盈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通琨建信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两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栾某。公告显示,2025年9月29日,通琨建信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栾某操作通琨建信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和其客户的账户在黄金期权合约上实施事先约定的相互交易、转移资金,扰乱市场秩序。上期所决定:给予栾某、通琨建信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报批评处分;责令改正,处通琨建信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罚款1万元,处栾某罚款1.5万元。2025年9月29日,栾某操作盈享1号账户和他人账户在黄金期权合约上相互交易,扰乱市场秩序。上期所决定:给予栾某、通琨盈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报批评处分;责令改正,处通琨盈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罚款3万元,处栾某罚款6万元。
另据公告显示,2024年6月17日至2025年11月13日,叶某账户与其控制的另一账户在ag2602C11100、ag2602C12000、au2602C1056等多个合约上发生相互交易,造成叶某账户获利10397.5元。上期所决定:给予叶某通报批评处分;责令改正,给予叶某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2个月的处分。(齐宣)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
原标题:上期所发布三则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