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智讯4月24日电,中国宝安公告,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型基金等;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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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宝安:拟使用不超过36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