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多家信托公司处获悉,监管部门已下发《资产服务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办法》共六章四十七条,明确了资产服务信托的定义边界、业务分类、风控要求与监管规则,明令禁止信托公司以服务信托之名行资管之实。
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自《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下称“‘三分类’新规”)于2023年6月1日落地以来,资产服务信托业务快速发展,截至2025年6月末,其规模已经超过11万亿元。此次《办法》的下发为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同时标志着信托“三分类”(指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监管框架进入精细化落地新阶段。接下来,信托公司需进一步强化主动管理能力,厘清业务边界,持续为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贡献力量。
行业转型“路线图”愈发清晰
《办法》明确,资产服务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依据信托法律关系,接受委托人委托,以资金、不动产、有价证券、债权、企业股权等财产设立信托,并根据委托人需求为其量身定制财富规划以及代际传承、托管、破产隔离和风险处置等专业信托服务。
在业务分类上,资产服务信托业务按照服务内容和特点分为五类,分别是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和新型资产服务信托,与“三分类”新规一脉相承。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强调,信托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该办法规定开展资产服务信托业务,不得以资产服务信托之名实质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
北京某信托公司人士透露,去年10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随着《办法》陆续下发给信托公司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在“三分类”新规下行业转型的路线图愈发清晰,接下来资产服务信托和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发展有望不断提速。
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6月末,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规模为4.37万亿元,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规模为2.8万亿元,风险处置服务信托规模为2.6万亿元,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规模为1.43万亿元。
“通道”不通了
对于借资产服务信托开展通道业务的行为,《办法》从多个层面“围追堵截”。
《办法》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应当提供具有实质内容的受托服务,不得利用资产服务信托变相开展其他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业务或者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不得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提供便利。
另外,信托公司应当提升信托财产运用专业化管理水平,具备与信托财产运用相匹配的专业人员、制度机制和风险管控能力。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财产开展投资行为的,不得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自行负责尽职调查或投资运作,不得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下达投资指令或者提供具体标的资产等实质性投资建议。
《办法》还提出,单个资产服务信托投资于同一资产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实收信托的百分之二十五,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地方政府债券除外,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除外。单一主体及其关联方的非标准化资产视为同一资产合并计算前款比例。资产服务信托投资基础资产涉及非标准化资产的私募资管产品,信托公司应当穿透识别非标准化资产并穿透计算上述比例。
沪上某信托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办法》虽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回归本源、强化主动管理、严防监管套利的方向十分明确。未来行业将进一步告别通道与粗放扩张,转向以受托服务、专业能力、风险管控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在家族信托、养老信托、预付资金管理、企业风险处置、资产证券化等领域更好服务财富管理需求与实体经济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