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刘一枫)4月22日晚间,杉杉股份发布公告,4月21日,公司收到杉杉集团管理人转发的鄞州法院送达的(2025)浙0212破12号之四《民事裁定书》,鄞州法院裁定批准《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债务人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皖维集团”)将通过直接收购股票以及和保留股票一致行动的安排合计控制债务人持有的21.88%杉杉股份股票的表决权或与债务人达成一致行动。
前述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后,杉杉股份的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皖维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安徽省国资委。
当前,皖维集团与海螺集团、安徽省国控集团、安徽省投资集团的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中,重组完成后,海螺集团将成为皖维集团控股股东。前述皖维集团上层股权结构重组事项完成后,海螺集团将成为杉杉股份间接控股股东。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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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杉杉股份实控人将变更为安徽省国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