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支持上市公司转型升级、做优做强,日前发布的深化创业板改革方案进一步丰富了并购重组政策工具箱,明确持续推动“并购六条”在创业板落实落地的同时,支持创业板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境内上市未满三年的公司,并继续履行限售期相关监管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破除“三年门槛”,意在扩大并购标的范围,激发并购动能,鼓励产业整合。在政策持续优化升级下,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可更加灵活地并购技术先进、但上市时间较短的企业,实现产业协同、强链补链。
近两年,并购重组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整合升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权威数据显示,2024年9月“并购六条”发布以来,创业板并购重组市场规模和活跃度显著提升:新增披露重组669单,同比增长79%;新增披露重大重组82单,同比增长148%。产业并购占比八成,收购新质生产力标的占比九成。
其中,一批代表性案例渐次落地,如中航电测收购成飞集团,光弘科技收购欧洲汽车电子企业,富乐德采用发行股份和定向可转债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富乐华,信邦智能拟分两期支付股份对价收购英迪芯微等。
华泰联合证券相关负责人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说:“并购六条”落地以来并购交易数量显著提升,且以同产业内的整合为主。从效果来看,不少交易完成后,并购双方实现了一定的协同效应,企业运营效率明显提升。
“并购方对标的公司研发体系与渠道资源的快速嵌入,标的公司借助并购公司获得更稳定的订单与资金支持——这种协同效应在半导体等领域中,可以较快速地转化为订单量增长或技术突破。”该负责人说。
“并购六条”强调支持上市公司之间同行业、上下游的吸收合并,本次深化创业板改革更进一步,提出支持创业板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境内上市未满三年的公司,且未对被吸并方上市板块进行限制。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章俊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表示:一方面此举打破了以往公司上市未满三年难以参与并购的惯例,使得刚上市、规模较小但技术领先的细分领域公司成为可能的并购对象,为龙头企业进行产业链的横向、纵向整合提供了更多可选优质标的。另一方面,本次改革强调提高企业并购融资便利性,其中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能够实现上市公司“一次注册,多次发行”,极大提升融资灵活性和效率,有助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活动开展。
“创业板聚集了大量细分领域的龙头中小企业,在标的扩容和融资便利性提升的支持下,这些企业能够更广泛、更高效地延链、补链,实现强强联合,打造更具竞争力的‘链主企业’。”章俊说。
此外,关于并购重组,本次深化创业板改革还明确继续履行限售期相关监管要求。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部门强调相关股东继续履行限售期要求,通过严格的限售期安排,确保这一制度不会成为被吸并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套现的通道。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