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4月14日,国电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贷款、结算等相关金融业务,并对服务范围、服务限额、定价原则等事项进行约定。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1000亿元;委托贷款每日余额不高于200亿元;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400亿元;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总额全年不高于5000万元;财务公司债券投资每日余额不高于100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持有财务公司60%股权,根据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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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电电力: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