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4月9日晚,卫光生物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此前,卫光生物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更新)》。公告显示,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此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用于建设年处理血浆1200吨的智能产业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23.08亿元,建设期4.5年,预计第9年达产。公司已取得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所需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张可)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原标题:卫光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