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4月2日,维宏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认定后,将连续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税收政策,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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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维宏股份: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