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质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3月23日发布《关于优化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优化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
《通知》明确,原第四类企业并入第三类企业实施注册发行管理,统称为基础层企业。基础层企业可就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有额度的统一注册。也可就发行各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含专项或主题产品)编制相应注册文件,按产品分别进行注册。
为规范募集资金用途管理,《通知》提出,基础层企业申请有额度的统一注册,应结合实际融资需求合理设置注册额度。募集资金用途注册阶段原则上大类匡算,发行阶段自行补充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使用安排等内容以及相应配套文件(如有);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等相关要求的,仍应按照现行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用途明细。
分层分类管理机制自推出以来,各类型企业融资便利性显著提升,银行间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活力持续释放。2024年、2025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连续两年突破10万亿元,累计净融资约3.5万亿元,占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重超八成。截至2025年末,债务融资工具存续规模超18万亿元,同比增长10%,有力支持实体企业融资,持续降成本、优结构。
随着交易商协会持续优化分层分类管理机制,原有“两层四类”发行人注册发行机制升级为更适配市场需求的“两层三类”,将全面提升实体企业融资服务效能。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原标题:交易商协会优化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