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浙江证监局官网显示,该局近日对周博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周博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八一南街证券营业部(原兰溪街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违规为客户融资活动提供中介或其他便利的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二条第六项、《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周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财通证券位于浙江杭州,前身为创立于1993年的浙江财政证券公司,2017年10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是浙江唯一省直属券商。财通证券2025年多次收到罚单,前三季度投行、资管业务收入双降。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原标题:违规为客户融资提供便利!财通证券浙江金华一营业部员工收警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