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艾罗能源(688717)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指出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中存在违规问题。

主要问题包括部分募投项目进展披露不准确,实际于2023年12月投入使用的“储能电池及逆变器扩产项目”在2024年半年报和年报中错误披露为2022年6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变更项目实施地点披露不及时,“光储智慧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未及时披露;以及未披露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情况,涉及332万元的农行募集账户。
公司董事长李新富、董事会秘书盛建富和财务总监闫强因未能勤勉尽责,受到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称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月29日,艾罗能源(688717)公布2025年三季报,公司营业收入为30.28亿元,同比上升25.8%;归母净利润为1.5亿元,同比下降6.3%;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07亿元,同比下降17.1%;经营现金流净额为9686万元,同比下降85.9%;EPS(全面摊薄)为0.9396元。
其中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2.2亿元,同比上升48.3%;归母净利润为855万元,同比下降85.1%;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97万元,同比下降96.9%;EPS为0.0534元。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原标题:募投进度披露不准确,艾罗能源及其董事长等三高管收警示函,公司三季度净利下滑超八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