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通过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违规开展异地业务,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185万元,相关责任人郭朱虹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据天眼查,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苍南农村合作银行),成立于2005年,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9627.1586万人民币。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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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苍南农商行被罚185万元,通过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