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上交所官网披露了沪市上市公司2024-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其中包含了30家沪市上市券商的评价结果。

据上交所披露,共10家沪市上市券商的评价结果为A类,分别为中信证券、国金证券、中泰证券、东方证券、招商证券、财通证券、兴业证券、东吴证券、华泰证券、国投资本。
共18家评价结果为B类,分别是西南证券、财达证券、华安证券、信达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东兴证券、国泰海通、红塔证券、中原证券、中银证券、光大证券、浙商证券、中国银河、方正证券、南京证券、华创云信、哈投股份。
上交所称,该所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的规定,于近期完成了沪市上市公司2024至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评价期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上交所公告中所指的《评价指引》,于3月14日发布,同日深交所也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
根据《评价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主要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同时结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程度等因素,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沪深证券交易所表示,本次修订《评价指引》是落实新“国九条”部署和“1+N”政策文件要求,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积极举措。《评价指引》聚焦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财务造假、强化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等工作部署,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