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3日晚间,金诚信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3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金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5.31元/股)。若在未来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仍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金诚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原标题:金诚信:关于“金诚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