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3日晚间,富春染织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3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98元/股的130%(即15.574元/股),已触发“富春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富春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富春转债”。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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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富春染织:关于不提前赎回“富春转债”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