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1日晚间,长青集团发布公告称,根据安排,截至11月3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长集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长集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长集转债”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长集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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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青集团:关于提前赎回“长集转债”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