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6日晚间,鹿山新材发布公告称,投资者所持“鹿山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按照16.05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0.6805元/张(即合计100.6805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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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鹿山新材:关于实施“鹿山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6日晚间,鹿山新材发布公告称,投资者所持“鹿山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按照16.05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0.6805元/张(即合计100.6805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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