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6日晚间,春秋电子发布公告称,投资者所持“春秋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0.50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1.701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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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春秋电子:关于实施“春秋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6日晚间,春秋电子发布公告称,投资者所持“春秋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0.50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1.701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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