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天晟新材(300169)公告,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一审第三人威海维赛新材料、保定维赛新材料、望都维赛新材料、维赛(威海)科技发展、维赛(江苏)复合材料的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告显示,天晟新材就发明专利权被侵害一事起诉威海维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主体。该案于2023年3月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因相关专利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法院一审判决后本公司提起上诉。
2024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天晟新材起诉。天晟新材随后提起的专利权无效行政诉讼,亦于2024年3月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天晟新材已就该项行政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24年6月获受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诉金额合计约 851.35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合同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金额 169.72 万元,该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实体的主要经营账户,不影响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原标题:驳回上诉!天晟新材专利权纠纷迎终审,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1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