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贷款消费能省一笔利息钱了!
8月12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财政贴息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加快向好发展,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实施方案》中明确,年贴息比例为1%(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政策覆盖汽车、养老、旅游、电子产品等重点消费领域。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在贴息范围方面,《实施方案》规定,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贷款经办机构可识别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享受贴息。
具体涵盖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贴息上限为5万元消费额度。
贴息比例与额度上,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资金来源上,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同时要求贷款合同利率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
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23家金融机构共同参与
本次《方案》出台,明确了贷款经办机构。共包含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还有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兴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实施方案》发布后,已有银行迅速表态。农业银行公告称,将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精神及相关要求,依法合规推进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工作,确保将国家政策红利切实惠及广大金融消费者。该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2025年9月1日起,对符合上述通知要求的个人消费贷款实施贴息。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