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晚间,东海证券发布公告称,因在2015年金洲慈航(原名“金叶珠宝”)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未能勤勉尽责,日前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此,东海证券相关人士回应中国证券报记者称,将深刻反省,认真落实整改,全力压实“看门人”责任。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东海证券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在独立财务顾问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相关规定,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东海证券责令整改,没收业务收入1500万元,并处以4500万元的罚款。
深刻反省认真落实整改工作
2015年,金洲慈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丰汇租赁有限公司9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东海证券担任该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间为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
2018年开始,丰汇租赁业绩大幅下滑出现巨额亏损,引起监管部门关注,后经立案调查,因该重组项目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重组后上市公司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金洲慈航、丰汇租赁及相关人员于2024年1月分别被中国证监会实施行政处罚。
东海证券作为该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于2023年2月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2025年7月3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东海证券表示,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认定的内容与处罚,公司诚恳接受并将深刻反思,认真落实整改。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部署压实“看门人”责任
近年来,新“国九条”明确要求券商等中介机构压实“看门人”责任,强化全链条监管。东海证券表示,公司积极响应,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及人才队伍建设,从六个维度持续提升投行执业能力和质量水平,压实“看门人”责任。
一是设立投资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对投资银行类业务进行统一管理。目前,公司已构建了清晰、合理的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建立了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三道内部控制防线。
二是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一整套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指引,并持续根据外规变化和行业案例及时修订完善,全面覆盖公司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贯穿于决策、执行、申报、反馈、后续管理等投资银行类业务各个环节,建立投行项目统一质控标准和执业程序。
三是对投资银行业务实施贯穿全流程的动态跟踪和合规管理,涵盖立项、尽职调查、现场检查、问核、内核、持续督导、底稿管理、项目管理等各环节,强化过程管控。
四是在公司各内控部门和投资银行业务条线持续开展政策宣讲和合规培训,不断提高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合规经营理念以及风险防范意识。
五是制发《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项目执业质量评价办法》,每年对所有对外申报项目和持续督导期项目进行执业质量评分,并将之纳入部门组织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强化考核机制的刚性约束。
六是持续优化升级大投行业务管理系统,通过科技赋能业务,不断拓宽尽职调查的广度和深度,支持业务人员提升行业风险识别能力,切实增强风险管控效能。
“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公司将以此为鉴,痛定思痛,建立更加严密的内控合规体系,从投行业务全流程强化风险管控。”东海证券表示,未来公司将始终把合规经营放在首位,严格遵守资本市场各项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切实履行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以更严谨的态度、更规范的执业维护市场秩序与投资者权益。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