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ST纳川(300198)发布公告,近日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和泉州仲裁委员会的相关判决和裁决。公告中提到的两项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分别由中国民生银行和厦门银行作为原告,针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
根据(2025)闽0503民初1350号《民事判决书》,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中国民生银行偿还本金1.4亿元及相关利息和律师费7.5万元。若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有权通过抵押物优先受偿。另根据[2025]泉仲南字475号《裁决书》,公司需在五日内偿还厦门银行796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和律师费1万元,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告还提到,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由于这些诉讼、仲裁的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未来利润的影响仍需关注。
2025年一季度,ST纳川实现收入1658万元,归母净利润-4303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
文章来源:财中社
原标题:ST 纳川涉两起金融借款纠纷 需偿还超2亿元债务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