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6月4日晚间,天洋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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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洋新材: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