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赵明超)5月7日,证监会正式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为“《行动方案》”),提出“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
交银施罗德基金在2023年便参与了浮动费率产品试点,发行了与业绩挂钩的浮动费率产品——交银瑞元三年定开基金,截至2025年5月16日,该基金单位净值1.1454元,成立以来以相对稳健的运作为持有人创造了良好的持有体验。公司在浮动费率试点产品中不断探索,在组合管理的成熟化、公司级、平台级的投研转化和风险约束中持续积累经验,是浮动费率基金管理的实战派。
5月23日,交银施罗德瑞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获批,成为《行动方案》发布后首批获批的新型浮动管理费基金之一,代表着公司在浮动费率产品上的再一次积极布局,实践与投资者利益深度绑定、提升持有体验的新模式。
此次浮动费率基金再度升级,按照投资者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时间、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来分别计算该笔基金份额的管理费,费率水平根据该笔基金份额的年化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年化收益率的相对表现而双向浮动,且双向激励的程度存在明显的不对称性,以中间档1.2%为基础,在业绩表现好时管理费费率最高可以获得向上25%的适度激励,但如果业绩表现不佳则会最低有向下50%幅度的管理费扣减,这样的设计充分体现了基金公司与投资者深度绑定的决心,也对管理人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基金的收费和业绩相匹配。
交银施罗德基金表示,对于新型浮动费率基金的发行和运作,公司做了充分的研究论证,既要促使投资端提升把握市场周期规律的主动性和能力,提升产品收益;同时也要有效控制产品波动,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共赢的局面;在投资者陪伴的频率、深度以及营销时点的选择方面也要下功夫,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的投资风格、收益特征,与投资者长期并肩同行。公司将在前期参与浮动费率产品试点发行并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总结经验,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等对基金经理投资行为的目标约束,真正做到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