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刘立)5月16日晚间,桂林旅游公告,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收到广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9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具体来看,因公司在今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对超额亏损子公司债权、出租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对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申光明、现任总裁文政、现任财务总监王小龙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广西证监局决定对桂林旅游、申光明、王小龙、文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广西证监局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日期内向广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要求桂林旅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同时要求公司应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保证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质量。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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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涉信披违规 桂林旅游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