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5月15日晚间,天洋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5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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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洋新材: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