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5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什么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在当前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背景下,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扩大内需具有什么作用?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高帆教授看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扩大内需具有多重驱动功能,特别是要牢牢把握城乡融合发展这个关键环节,以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以下是他在复旦大学的演讲。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放在今年十大任务首位,同时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进一步要求“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当下这个时间点,为什么要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出“加快”这个要求?在我看来,这需要回答三个问题: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对我国现代化意味着什么?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扩大内需具有什么作用?城乡融合发展如何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内需扩大?解答这些问题,有助于更好把握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有助于廓清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
扩大内需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之举
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构成经济活动的四个环节,供给和需求是理解市场变化的两个维度。一国在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产生经济交往时,其需求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国内需求和外部需求。一国要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就需要关注内需的变化趋势、影响因素和引致效应。因此,理解扩大内需的作用,需要立足于国家建设的整体格局来进行,需要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参照系”。
中国式现代化是区别于西方化的新类型,其五个国情特征(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基础,需要依靠企业活力和产业升级形成增长动能,需要使发展成果更充分地转化为居民福祉。由此延伸开来,扩大内需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多方面的支撑作用。
首先,扩大内需是回应国际环境剧变的“稳定器”。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外部环境对国内经济的影响加大。当前世界百年大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处在美国次债危机之后的低增长阶段,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明显抬头,美国发起的对华“贸易战”“关税战”“科技战”“金融战”等来势迅猛。这些意味着我国经济处在外部环境急剧变化、不确定性显著增加的阶段。世界银行数据库的资料显示,2006-2023年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从64.5%降至37.3%;CEIC数据库的资料显示,按照到岸价计算,2017-2024年我国出口商品占美国进口商品总额的比重从21.6%降至13.4%。这种外部格局转变表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既有重要性,也有紧迫性,而扩大内需则是凸显国内大循环主体地位、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基础条件,其在国际环境转变中的“稳定器”“压舱石”作用毋庸置疑。
其次,扩大内需是激励科技产业创新的“加速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我国将经济发展的长期动力转向全要素生产率提高,转向科技和产业创新,转向创新驱动战略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新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无论是微观的企业科技创新,还是中观的产业转型升级,都是由市场需求牵引、进而供给方式转变的动态过程,市场需求的规模和结构是影响创新绩效的重要变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4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我国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53.3%,该数值在时序意义上趋于增长,但从创新转为生产力的角度看依然偏低,激活“沉睡”专利是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内在要求。从需求牵引创新的角度出发,扩大内需对激励科技产业创新的“加速器”功能不言而喻。
再次,扩大内需是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的“催化器”。企业是市场活动的主体,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释放企业的发展潜力,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进而发挥企业在创造就业、提供税收、促进创新、推动增长等方面的作用。企业发展活力集中体现为投资动机和能力,企业投资状况与市场需求紧密关联,需求扩张则企业活力更足,需求收缩则企业活力减弱,企业希冀生产的产品能够销售出去,以完成从商品到货币的“惊险跳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1-2月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4.2%,其中国有控股投资和民间投资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6.5%和0.4%。持续激发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发展活力对我国而言意义重大,这无疑需要彰显扩大内需对企业发展活力的“催化器”功能。
最后,扩大内需是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推进器”。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取向是人民性,其落脚点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与我国居民的生活状况直接关联,扩大内需对于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具有“推动器”作用。1978年以来,我国居民最终消费支出、消费品零售额增长与预期寿命、受教育程度提高等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现阶段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提高面临新课题,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978-2024年我国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从67.7%降至32.3%,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从57.5%降至28.8%,2024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15.6%,互联网普及率为78.6%。这意味着居民需求结构出现了从生存资料主导向发展—享受资料主导的转变,与健康、信息、文化、生态等相关的服务消费潜力巨大。消费新趋势亟待内需扩大来回应,扩大内需是我国更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扩大内需对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具有多方面的支撑作用,它不是权宜之计、应急工具,而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之举,是我国发展方式转型的重要取向,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扩大内需具有多重驱动功能
扩大内需是重要的,问题在于,在操作层面如何做到扩大内需?国内需求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消费需求取决于居民收入、未来预期以及产品供给匹配性等变量。
从内需扩展来观察,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扩大内需的功能体现在如下方面:
首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企业的投资需求、居民的消费需求都依靠市场交易来满足。然而,市场活动存在交易成本,市场交易成本越低、效率越高,需求规模越容易扩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市场规则统一化、交易便捷化程度提高,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助力内需规模扩大。
其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助于提高配置效率。扩大内需取决于供给对需求的回应能力,企业能否敏捷捕捉需求变动信息,能否快速整合要素以形成新产品新业态,是影响内需水平的重要因素。企业的供给能力取决于要素配置效率,即土地、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能否顺畅流转到生产率高的领域。对我国而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意味着要素的流动性增强,要素的配置效率提高,这对于扩大内需有驱动作用。
再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助于增加居民收入。消费需求是我国内需的短板,扩大内需以提升消费需求为主要着力点。居民消费需求首先取决于居民收入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则取决于其就业状况以及其他要素配置程度。在市场分割或扭曲情形下,居民的要素配置空间和收入增长必定会受到限制。就此而言,我国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一个居民选择空间扩大、经济自主权扩展的过程,从而对内需扩大产生刺激效应。
最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微观主体对未来的预期是影响需求的又一因素。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我国企业投资需求具有“信号”意义,即我国将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对企业基于市场逻辑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我国居民消费需求具有“赋能”作用,这一建设进程伴随着要素配置效率提高,由此形成的增长绩效可为民生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提供基础,这有助于居民获得更为充裕的社会保障资源,进而产生更高水平的消费需求。
现阶段我国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仍面临不少挑战,这些问题的成因有技术层面的,也有制度层面的。为此,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以统一的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联通的市场设施、统一的要素资源市场、统一的商品服务市场、统一的市场监管等为导向,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而充分发挥其对扩大内需的驱动效应。
城乡融合发展是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环节
现阶段我国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面临着独特的实践背景: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最大的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是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我国城乡关系正从二元结构向融合发展转变,这一进程涉及的地区、企业和居民范围是广泛的,其关联着商品市场、要素市场的系统化转变。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牢牢把握城乡融合发展这个关键环节,以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
城乡结构转变影响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程。作为人口和地理大国,我国城乡结构转变不仅关联着城乡各类商品的交换,而且关联着城乡土地、劳动、资本等要素的配置;不仅关联着城乡空间格局转变,而且关联着区域空间格局转变。1978年以来,我国城乡微观主体依据市场机制,开展商品流通和要素流动,极大地推进了全国范围的市场建设进程。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持续化的跨城乡、跨地区、跨行业流转,是市场范围扩展的过程,也是我国创造增长奇迹的重要成因。
同时也必须看到,现阶段我国城乡结构转化仍存在障碍,例如,进城务工人员可以完成从农业到非农产业的职业转换,但难以顺畅完成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换,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户籍人口在就业机会、薪酬福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落差,这构成了城市内部的“新二元结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3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66.2%和48.3%,后者明显低于前者,这说明城乡劳动力市场存在分割状况,城乡区域之间存在劳动力错配现象。在土地市场方面,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仍在构建中,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建设用地指标在区域间的协同配置有待加强。在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转情形下,农村的空心化和宅基地闲置问题突出。在资本市场方面,工商资本下乡面临较多约束,其在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和组织创新中的功能发挥不足,农村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的供给存在短板等。上述情形说明我国城乡结构转化尚未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城乡融合发展能够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而为扩大内需提供强劲动力。这个判断可从实践资料中得到验证。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居民消费率——即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为39.6%,其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占比分别为31.4%和8.2%,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占比显著低于人口数量占比。2024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4188元、23119元,两者比值为2.34,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34557元、19280元,两者比值为1.79。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形下,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使农村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向城镇居民靠近,是城乡共同富裕程度提高的过程,也是中等收入群体数量增长的过程,还是国内需求水平提升的过程。
现阶段我国城乡融合发展既面临挑战,也具有优势,依靠发展优势来解决城乡结构失衡,是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题中之义。
城乡融合发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扩大内需存在依次影响关系,我国内需扩大的支撑条件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巨大动力是城乡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特别是以既“放得活”又“管得住”为导向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当务之急是推进如下工作:
一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将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落脚点,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拓宽城市社会保障资源的覆盖面,促使农村人口在城镇“可进入、能融合”,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持续加大对县域和农村的公共产品投入力度,缩小城乡基本养老、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财政保障差距,以推进城乡劳动力的双向流动和优化配置。
二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耕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农地经营权的社会化配置;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有效路径,允许农户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地域调剂范围,提高城乡土地利用效率和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是深化金融制度改革。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结合城乡发展实践,积极推进农村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发展,消除工商资本下乡的制度障碍,加大对县域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发展农业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促使农村资本“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更好结合起来。
四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小农户占主体是我国农村发展的基本特征,必须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遵循农户自愿、市场导向等原则,因地制宜、因时而动推进农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综合采用金融、产业、财税等政策,引导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形成利益挂钩、合作共赢机制。
五是深化农村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利用农村地域广泛、场景丰富、文化和生态资源充裕等优势,立足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等发展趋势,加大对种业、农机设备、田间管理、农村物流等创新投入力度,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依靠完善补贴政策等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六是完善地方政府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将基本公共产品均等化、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城乡经济差距缩减等指标放在更突出位置。同时需要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将地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起来。
上述改革举措分别从“人、地、钱、组织、技术、治理”等方面回应了城乡融合发展这一课题,相信其会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而扩大内需产生有力驱动作用。
【思想者小传】
高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教育部“国家级人才项目”青年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复旦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上海市价格学会副会长、上海市农村经济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是政治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和当代中国经济。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